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코로나 19로 인해 3월19일부터 대만으로 입국 시 제한이 생깁니다.
인천화교협회 (ip:) 평점 0점   작성일 03-19 추천 추천하기 조회수 11

주한국타이베이대표부에 의거 3월19일부터 대만으로 입국 시 제한 사항


一、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,自臺北時間3月19日零時起搭乘飛機起飛來臺的非本國籍人士,除持居留證、外交公務證明、商務履約證明,或其他經特別許可者外,一律限制其入境。

二、 以上持證明或經許可入境者,應配合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居家檢疫14天。入境後相應事由的單位將負責其住所、動線、工作場所的必要措施。

有關居家檢疫規定及細節,請詳衛福部相關連結:
衛福部相關連結  https://www.cdc.gov.tw/Category/MPage/V6Xe4EItDW3NdGTgC5PtKA

三、以上限制入境的規定,將視疫情而調整,其調整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。

四、執行細節如下:
1. 外籍人士自臺北時間3月19日起,需符合上述事由才能入境我國(啓程地起飛時間為臺北時間3月19日零時前,倘扺達臺灣前曾在第三國轉機過境者,仍可入境)。

2. 以免簽證或持停、居留簽證入境者,必須持有符合上述條件的證明文件,由移民署國境線上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。另持有駐外館處核發特別入境許可者,或是有效居留證(官員證),由移民署查驗後入境。

3. 外籍人士如果對於所持文件是否符合特殊事由無法判斷,可於出發前赴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。

4. 駐外館處受理特別許可,除符合前述事由外,尚包括重大緊急人道考量,以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等,確有必要急需來臺者。

5. 需經特別許可者,除可持憑相關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外,也可自行持憑相關證明,經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通過後入境。

6. 本案執行過程中倘遇個案疑義,將由外交部與內政部移民署隨時協調處理。


來源:https://www.roc-taiwan.org/kr/post/6314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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